资质变更常见疑问解答
Q:继承律所必须重新办执业许可证吗?
A:必须。哪怕你接的是师父做了三十年的老所,所有老员工都留下来,只要主体变了,就得重新申请注册,原证必须注销。别偷懒。查到就是处罚。
Q:原律所的特殊案源资质可以直接继承吗?
A:大部分不行。比如原来做国资背景专项、破产业务的准入资质,要你新所符合条件重新申请,别想着直接拿过来用,卡你一次就得耽误好几个项目。
Q:原律所的老名称可以保留吗?
A:只要原所注销的时候没有把名称锁掉,你注册的时候核名能过就行。老所做了几十年的名气,能留当然留,但一定要提前核名,别交接完才发现用不了,白扔了口碑。
Q:原合伙人退出需要走哪些特殊程序?
A:先开合伙人会议签字,再去司法局和律协备案,合伙协议重新签,工商、税务的信息全都要变更,漏一个环节,后续分红、债务全都是糊涂账。
Q:不是执业律师,能继承律所当负责人吗?
A:不行。法律明确要求,律所负责人必须是执业满五年的执业律师,你哪怕全资买下了整个所,也得找符合要求的律师当负责人,不然资质根本批不下来。

客户与存量业务核心问题
Q:原主任留下的客户要怎么处理?
A:说实话,九成的新人在这里栽跟头。你不能觉得都是老客户,打个招呼就接着干活。必须给每个客户发书面通知,签委托主体变更协议,所有已经收的费、还没做的服务全都写清楚,不然客户回头说没同意,告你违约,你有理都说不清。
Q:原律所未结案子的收费怎么算?
A:原来签的合同按原来的标准走,除非客户主动提修改,你不能坐地起价。原主任已经收了一半费用的,剩下的要收也得写进变更协议,发票开给谁、怎么开,提前说死。
Q:原来的免费顾问客户要不要接?
A:看你自己需求。大多是原主任用来做人情的资源,一年没几个正经活,你刚开所想攒人脉就留,不想接就直接跟人说清楚,别烂在手里占着你的精力。
Q:客户要求退原律所收的律师费,钱谁出?
A:合同是原主体签的,钱是原主体收的,本来该原主体出。如果你继承的时候没有约定债务承担,那不好意思,只能你兜着。懊恼也没用,当初干嘛不写清楚?
Q:原律所剩下的空白委托合同还能用吗?
A:绝对不能。抬头不对,章不对,用了就是虚假代理,吃投诉都算轻的,弄不好还会被律协处分。扔了都比留着强。
Q:原来的法律顾问合同到期了,要怎么续签?
A:老客户愿意续是好事,按新所的主体重新签,别直接续原合同,哪怕条件一模一样,主体不能错。

人员与债务收尾常见坑

Q:原所律师愿意留下来,要重新签合同吗?
A:必须重新签劳动合同,还要重新办执业证变更手续,别让人家挂在已经注销的原所名下,那是非法执业,你作为负责人要担责任。
Q:留用原所的行政助理,工龄怎么处理?
A:要么让原所给人家发经济补偿,工龄清零重新算,要么你直接接过来连续算工龄,别想着蒙混过关,真闹起劳动仲裁,你输定了。
Q:原律所欠的房租,要新所来还吗?
A:全看你继承协议怎么写。你要是整体收购原所的全部资产,又没约定债务划分,债权人找上门来你就得还。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把所有债务列出来,一条一条对,别嫌麻烦。
Q:原主任带走了客户的保证金,该怎么办?
A:报警啊!那是客户的托管资金,不是原主任的私人收入,你要不回来,客户肯定找你赔,亏的是你自己。
Q:继承律所必须接收原所的全部业务档案吗?
A:按照律师法规定,业务档案要保存十年以上,你接了所的业务,就必须接档案,随便扔?回头司法局查起来,吊销你执业证都不冤枉。
Q:原律所的合伙财产要怎么估值才不吃亏?
A:别光算办公用品和房租装修,一定要算未结案件的预期收入、客户留存率,还有原所的品牌价值,当然也要扣掉所有潜在债务,别看见老所有名气就脑子一热砸钱,一堆烂案堆给你,亏到姥姥家。
Q:原律所有过行政处罚,会影响新所吗?
A:如果是原主体的处罚,原主体注销之后就消了,不会影响你。但如果处罚是针对原负责人个人的,那个人要是进你的新所执业,那你就得注意,年检的时候会被重点查。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能接一家口碑好的老律所,比你自己从零开始开新所,至少少走三五年的弯路。只要把这些坑挨个踩实了,大多能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