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帮法律
您的云端法律帮手

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真的能让租客一辈子住房东的房子吗?

上周接了个咨询,张阿姨攥着皱巴巴的纸,坐我对面半小时,翻来覆去就问这事儿。 她儿子要把老房子卖了换学区房,可老爷子去世前,给照顾了他5年的远房侄女设了终身居住权,刚办了登记。 她想不通。 自己家的房子,凭什么外人能一辈子住着? 这也是最近三年,我被问得最多的民法典相关问题——就是标题里那个,居住权到底有多大效力,真能拦着房主卖房、赶人吗? 好多人问,居住权必须登记才有效吗? 必须。光写在合同里、写在遗嘱里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半毛钱用没有。别听中介忽悠说”我们合同里写了就算数”,真到房东把房子卖了、法院执行的时候,你拿个没登记的居住权合同,连门都进不去。 别侥幸。 还有人问,居住权能租出去赚钱吗? 原则上不能。除非设立居住权的合同里明确写了”可以转租、可以收租”,不然你拿了居住权想转头当二房东赚差价,法律不支持。 那房东把设了居住权的房子卖了,新房东能赶人吗? 不能。这就是大家最关心的核心——居住权是跟着房子走的,哪怕房子换了三手房主,只要登记的居住权期限没到,谁来都赶不走。
民法典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示意图
民法典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示意图
去年有个案子,老爷子去世前给照顾了他8年的保姆设了10年的居住权,登记完没半年就走了,子女把房子挂中介卖,买家上门看的时候保姆拿着居住权证堵在门口,子女闹到法院,最后判的就是保姆有权住满10年。说实话,当时看到判决的时候我还挺感慨的,人走了,给身边人留的那点保障,民法典真的给兜住了。 还有人问,老人给保姆设居住权,子女能把房子要回来赶保姆走吗? 只要登记了,就赶不走。没什么好争的。

最先搞混的:居住权和租房权根本不是一回事

好多人把这俩混为一谈。 有人问,我跟房东签了3年租房合同,是不是就等于有了3年居住权? 差远了。租房是债权,居住权是物权。啥意思?就是你租房子,房东要是中途把房子卖了,顶多赔你点违约金,你得搬;但你有登记的居住权,哪怕房东把房子捐给国家,你都能接着住。 之前有个小姑娘租了个老小区的一居室,签了5年合同,才住了半年,房东把房子卖了,给她赔了两个月违约金让她搬。她当时拿着合同跟人扯,说自己有居住权,能住到合同到期。真的笑死人!她连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门都没进过,哪来的居住权? 又有人问,买二手房的时候,怎么查房子有没有被设居住权? 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拉产调,产调单上会明明白白写着有没有居住权登记、期限到什么时候。别嫌麻烦。去年有个客户买了套老破小,过户完才发现原房主给老母亲设了终身居住权,200多万买的房子,自己一天都住不进去,哭都找不到地方。 真的亏不起。 还有人问,居住权人去世了,这个权利能传给自己的子女吗? 不能。居住权是专属于设立人的,人没了,居住权就自动消了,子女想接着住,得重新跟房主谈,谈不拢就得搬。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民法典高频误区

好多人翻了两页民法典,就觉得自己懂法了,遇上事儿就拿着法条死套,最后踩了大坑。 最常被问到的第一个误区,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赚的钱,到底归谁? 归全体业主共有。别被物业忽悠说”这钱是我们运营赚的”,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每一分钱都要公示,给业主抵物业费或者进公共维修基金。去年杭州有个小区,物业把电梯广告的200多万揣自己兜里,最后被业主告到法院,全吐出来了。 还有人问,楼上邻居把我家天花板泡了,我找物业赔还是找邻居赔? 找楼上邻居。物业只要尽到了日常巡查的义务,就没责任。别一上来就堵物业办公室,没用。 有人问,我在网上发了别人的丑照,配文说”这人是小偷”,结果人家根本不是,算侵权吗? 算,而且是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哪怕你是为了抓贼,拿错了照片,只要没核实就往外发,就得赔礼道歉赔钱。别觉得”我又没说瞎话,就是发错了”,法律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只要造成了别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就得担责。 还有人问,小区门口的快递柜占了业主的公共场地,快递柜公司给的占地费归谁? 还是全体业主。别让物业偷偷把钱收了。 又有人问,我遛狗没牵绳,被路人踢了,我能找路人赔我狗的医药费吗? 不能。遛狗不牵绳本身就是违法的,路人要是为了自保采取的合理措施,你连医药费都要自己担。
民法典遛狗不牵绳责任划分场景示意图
民法典遛狗不牵绳责任划分场景示意图
之前有个小伙子遛柯基不牵绳,柯基冲上去扑一个带小孩的女士,女士抬脚把柯基踢开了,小伙子堵着人家要2000块医药费,最后闹到派出所,小伙子一分钱没拿到,还因为遛狗不牵绳被罚款了。 有人问,朋友找我借钱,借条上写了利息,多少算合法? 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现在算下来大概年息14%左右,超过的部分,法院不支持。别听人说”高利贷只要你情我愿就有效”,真闹到法院,超过的部分人家可以不还。 还有人问,我在餐厅吃饭,服务员端的热汤洒了把我烫了,餐厅要赔吗? 必须赔。只要你是在经营场所里因为商家的服务出的事儿,商家就得担责,别扯什么”是服务员个人不小心”,服务员是在上班,责任归餐厅。 有人问,爸妈给我买的房子,写的我名字,我结婚了之后,这个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只要是婚前全款买的,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就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跟你配偶没关系。别听网上瞎扯”结婚满8年就算共同财产”,那是老黄历了,民法典早就改了。 又有人问,我爸妈立了遗嘱,把房子留给我,我嫂子能来分吗? 如果遗嘱明确写了只给你一个人,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你嫂子半毛钱分不到。要是没写清楚,那这房子就是你跟你老公的共同财产,哪怕是你爸妈留的,你嫂子也有份。 有人问,被人打了,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别拿着”正当防卫”当万能挡箭牌。对方打了你一拳,你停下来了,他也停了,你冲上去把人打成轻伤,这叫互殴,不叫正当防卫。真遇上事儿,能跑就跑,跑不了再躲,别上来就硬刚。 还有人问,我买的预售房,开发商烂尾了,我还要继续还房贷吗? 要。别听网上的”停贷攻略”,你跟银行的贷款合同是独立的,房子烂尾是你跟开发商的纠纷,银行没过错的话,你停贷就会上征信,被银行起诉。真要维权,得联合所有业主一起告开发商,别自己瞎停贷。 有人问,超市里的”偷一罚十”牌子,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超市根本没有罚款的权力,哪怕你真的偷了东西,超市也只能把你送到派出所,不能自己扣你钱,更不能搜你身。上次有个学生偷了超市30块钱的巧克力,超市要罚他1000块,最后闹到派出所,超市把收的1000块全退了。

别拿着民法典死抠字面,这些细节才是关键

好多人觉得民法典是万能宝典,遇上事儿翻两页就能赢官司,真不是。 最常被问到的,签合同的时候,口头答应的内容算吗? 算,但你拿不出证据就等于零。所以但凡重要的承诺,一定要写在纸面上,别信”君子协定”。真到打官司的时候,对方翻供,你连证据都拿不出来,说破大天也没用。 还有人问,我家楼下的夜宵摊天天吵到凌晨3点,我能告他吗? 能。这属于相邻权侵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你就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你精神损失。别觉得”就我事儿多”,真拿了噪音检测报告,法院是支持的。 又有人问,遗嘱立了好几份,哪份算数? 最后立的那份,只要是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被胁迫,就以最后那份为准。以前的”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矩,民法典已经删了,别再抱着老观念觉得公证过的遗嘱就改不了了。 还有人问,我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办手机卡,朋友拿去诈骗了,我要担责吗? 要。身份证不能外借,这不是小事。真出事了,你作为卡主,是要先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哪怕你说”我根本不知道他拿去诈骗”,也没用。 说到这,想起上周张阿姨的事儿。她最后问我,能不能把那个远房侄女的居住权撤销。 我说,除非对方有严重侵害房主利益的行为,不然根本撤不了。 她叹了口气,说早知道当初就劝老爷子去做个公证,把居住权的期限写短点。 哪有什么早知道啊。 法律从来不是给人后悔的机会的,是提前给人划好边界的。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真的能让租客一辈子住房东的房子吗?
文章链接:https://thuexeminhanh.com/falvzhishi/7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