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讲,现在的立案难,大部分是因为当事人找错了方向,搞错了规则,不是法院故意不立案。整理了二十个问得最多的行政法问题,一个个说清楚。
立案管辖常见问题

1. 行政诉讼只能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吗?
不对。不动产案件要去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经过复议的案件,既可以去原行政机关所在地,也可以去复议机关所在地,选择权完全在原告手里。
2. 派出所罚我五百块,我该告谁?
告派出所。它本身就有法律授予的行政主体资格,五百元以下罚款是它的法定权限,出了问题自己担。
3. 派出所越权罚了我两万块,我该告谁?
很多人说要告公安局,不对。现在司法实践里,就算越权,也可以告派出所,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告它所属的区公安局,怎么方便怎么来。
4. 政府发的红头文件,我能直接告吗?
不能。但是你起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可以一并要求法院审查红头文件的合法性,真的违法,法院不会适用它。
5. 我告政府,法院就是不给立案,也不出裁定书,怎么办?
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上一级法院核查后,认为应当立案的,要么自己直接立案审理,要么指定其他基层法院立案,总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6. 我个人能不能要求政府公开别人的信息?
只要这个信息和你自身合法权益有关,就可以。别听政府说你不是利害关系人就不给,很多时候那都是搪塞你的话。
实体规则常见问题
7. 行政法要求的合理行政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白了,就是不能欺负人。同样的违法行为,别人罚两百,你因为跟执法人员顶了两句嘴就顶格罚两万,那就是不合理,属于滥用自由裁量权,法院可以改。
8. 政府说我的房子是违建,可以直接拆吗?
不行。必须给你陈述申辩的权利,还要依法听证,程序一步都不能少,缺了任何一步,都是违法。真拆了,你照样能要赔偿。
9. 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到底说的是什么?
很多人听过这个词,其实说穿了就是四个字:别过度。你要拆违建,人家只是在阳台多搭了半米,你把整栋一百平的房子都拆了,这就是典型的违反比例原则,妥妥的违法,必须赔。
10. 政府跟我签的招商引资协议,算民事还是行政?
现在只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履行行政职责签的协议,都算行政协议,发生纠纷要走行政诉讼,不能打民事官司,别走错了路。
11. 行政协议签了之后政府反悔,我只能要直接损失吗?
不对。最高院早就说了,你不仅可以要已经投入的成本损失,还可以要预期可得利益,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
12. 我申请信息公开,政府说涉及商业秘密不给我看,就一定不能看吗?
那可不一定。如果这个信息关系到公众利益,就算有一点商业秘密,也可以做区分处理,把不涉及秘密的部分公开给你,真不服你就告,好多案子都是老百姓赢了。
13. 超过起诉期限,我就绝对告不了了吗?
不一定。如果政府从来没有给你送达过文书,也没告诉你有起诉的权利,那起诉期限从你知道起诉权利那天才开始算,只要不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不动产二十年,其他案件五年——就还能告。

14. 什么叫依法行政,就是只要不违法就行?
太浅了。合法是底线,合理才是更高要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法院开始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不是说不违法就没事。
复议执行常见问题
15. 申请行政复议要交费用吗?
不用。一分钱都不用花,别被忽悠了。
16. 对区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我找谁复议?
找市政府。别乱找,找区政府没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17. 复议机关维持了原结果,我告谁?
要把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一起告,两个都当被告,法院会一起审理。
18. 法院判政府给我赔钱,政府一直拖不给怎么办?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直接从政府的财政账户里划钱给你,它赖不掉。
19. 我申请政府保护我的房子,政府一直不理我,多久能告?
它接到申请之后两个月不回复,你就可以去告。要是情况紧急,房子明天就要被拆了,你今天告都没问题。
20. 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了,一定要撤销吗?
不一定。如果撤销这个行为会损害重大公共利益,法院就只会确认违法,不撤销,但你该要的赔偿照样能要,一点不影响。
说实话,现在很多人对行政法还是有偏见,说什么民告官赢不了,放屁,我见过太多老百姓赢了的案子,只要你理清楚规则,找对路子,根本没那么难。对了,告错被告别慌,法院会告诉你换被告,不会直接给你驳回,别一听告错了就打退堂鼓。哦对了,行政诉讼核心举证规则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你只要证明你被这个行为影响了就行,剩下的让政府拿证据证明它没错,拿不出来它就输,这个规则就是专门保护普通人的。

别被老观念吓住,你的合法权益,该争取就要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