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必须搞懂的基础问题

Q1:什么是刑法上的紧急避险?
就是你遇到正在找上门的危险,为了保住更大的利益,不得已损害了更小的第三方合法利益,法律放过你的情况。
Q2:只要是紧急避险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吗?
不对。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害,还是要负刑事责任,只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
Q3:警察消防员能主张紧急避险不去面对危险吗?
不行。法律明确说了,紧急避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你的工作就是扛风险,拿钱办事哪能临阵脱逃,对吧?
Q4:什么样的危险才符合要求?
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真实存在的危险。还没影的危险,或者已经结束的危险,都不算。
Q5:危险只能来自人的行为吗?
当然不是。山洪暴发、野兽咬人、楼房倒塌,自然灾难、意外事件都算。只要能威胁到合法利益就行。
Q6:什么才叫法律要求的“不得已”?
说白了,就是没有别的选择了。你但凡有其他更温和的方式躲开危险,就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不然不算紧急避险。比如你开车遇到落石,能刹车就别撞路边的车,不然你自己负责。
Q7:民事上有没有紧急避险?
有。不光刑法有,民法也认可紧急避险,规则和刑法差不多,核心都是保大放小。
那些实务中争议不断的疑难问题

Q8:为了保住自己的命,牺牲别人的命,能算紧急避险吗?
说实话,目前实务界几乎不会认可。
生命权都是平等的,没有谁的命比谁金贵,你不能为了活就把别人推出去死。这种情况大概率还是会定故意犯罪,顶多量刑的时候酌情从轻而已。
Q9:为了避险拉无辜路人挡刀,能认定紧急避险吗?
不可能。别说牺牲生命,就算是重伤别人换自己安全,也过不了限度这一关。这就是故意伤害,别扯什么避险。
Q10:吃播卡喉抢路人的海姆立克急救器救自己,算紧急避险吗?
算。你的生命权,明显比别人的财产使用权价值高,符合保大放小的核心要求,也满足不得已的条件,当然算。
Q11:我被追杀抢路人摩托车逃跑,构成抢劫罪吗?
不构成。这种案子我见过,确实是紧急避险。生命权高于财产权,你是不得已为之,没有抢劫的故意,不构成犯罪。最后车还给人家就行了。
Q12:我为了躲闯红灯的电动车,撞翻了路边阿婆的菜摊,我要赔钱吗?
不用你赔。险情是闯红灯的人引起的,你是紧急避险,所有赔偿都找那个闯红灯的人要。
Q13:避险造成的损失到底谁赔?
一句话:谁引起的险情谁赔。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引起的,那避险人不用赔,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让避险人给点补偿,说白了就是和稀泥,双方都担点。
Q14:什么叫避险过当?
就是你保的法益,还不如你损害的法益大,或者你明明有别的选择,偏选了损害最大的那种。比如你为了躲开一只疯狗,把人家停在路边的整辆车给烧了——你明明可以开门躲进去啊,烧车就是过当。
Q15:避险过当是独立罪名吗?
不是。我国刑法没有这个罪名,定什么罪看你具体干了什么,你过失把人撞死就定过失致人死亡,你故意砸了别人东西就定故意毁坏财物,只是量刑的时候一定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Q16:我自己引起的危险,我还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得分情况。要是你故意制造危险想害别人,然后转头说你紧急避险,那肯定不行。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只是不小心引发了危险,危险已经超出你的控制,你为了保命避险,还是可以主张的,只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而已,刑事上不会罚你。
Q17:假想避险是什么?要负责任吗?
就是你误以为有危险,其实根本没危险。比如你看到有人拿刀追你,你抢了路边的车跑,结果人家是拍电视剧呢——这种情况,你有过失就定过失,没过失就算意外事件,不用负刑事责任。
别再混了: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核心区别
Q18:紧急避险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吗?
刚好反过来。紧急避险本来就是损害无辜第三方的利益啊!正当防卫才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是第一个核心区别。
Q19:我被人放出来的狗追咬,打死狗是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
要是狗是主人故意放出来咬你的,那打死狗就是正当防卫,因为狗是主人实施不法侵害的工具,你打的是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要是狗自己跑出来追你,那就是紧急避险,你损害的是狗主人的财产权,没有不法侵害人。
Q20:保护公共利益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当然可以。最典型的就是森林着火,为了阻止火势蔓延,砍了一大片别人的树挖隔离带,这就是标准的紧急避险,既不用负刑事责任,也不用你个人赔钱,找引起火灾的人或者政府去。

说白了,紧急避险的核心从来都不是“正当化你的错误”,而是法律在两个合法利益冲突的时候,不得不做的取舍——保大弃小,是最不坏的选择。
不过你要是拿自己的过错,让无辜的人替你买单,那法律也不会惯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