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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归谁所有?

前阵子帮老邻居处理物业纠纷,才发现百分之八十的业主,连自己享有的权利都不知道。民法典不是躺在法条里的冰冷文字,是咱们老百姓日常维权的武器啊。很多误区传了好几年,至今还有人信。今天就把大家问得最多的问题,一个个说清楚。

小区物业相关常见疑问

1.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收益归谁?
答: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地面停车位占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当然归全体业主。
很多物业硬说这是自己的,闹到法院一告一个准。真的离谱。

2. 小区电梯里的广告收入呢?
答:性质和地面停车位一模一样,都是利用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扣除物业打理的合理成本之后,全归业主共有。业主随时可以要求物业公示收支明细,对吧。

3. 业主能不能换掉不作为的物业?
答:当然能。民法典规定业主有权依法共同决定更换物业服务企业,只要满足法定的业主表决比例要求,走完公示流程就能换,别被物业拿旧合同吓住,你的小区你说了算。

4. 买一楼送花园,我拿到的花园是我的专属产权吗?
答: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只要是小区规划内的公共绿地,基本都算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当初说的”送花园”,只是承诺给你专属使用权而已,真遇到拆迁征收,补偿也不会全算到你个人头上。别被开发商的话术坑了。

5. 高空抛物找不到扔东西的人,找谁赔?
答:放在十年前,可能要整栋楼业主一起背锅,现在不一样了。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装监控没尽到义务的,物业要担责。同时公安部门有义务查清责任人,轮不到无辜业主买单。

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条款注解图
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条款注解图

婚姻家庭继承常见疑问

6. 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房子算谁的?
答:民法典规定,房子归产权登记的那一方,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登记方必须给另一方对应份额的补偿。不是说没加名就啥都分不到哦。

7. 一方出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要求他净身出户?
答:别想了。民法典根本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除非对方提前签了财产协议,自愿放弃所有财产,不然最多就是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适当多分,不可能直接让对方一分钱都拿不到。

8. 收了彩礼,哪些情况需要退还给男方?
答:三种情况需要退:一是双方没领结婚证,二是领了结婚证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过,三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除此之外,都不用退。

9.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所有离婚都要等吗?
答:三十天,没错。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都需要等三十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不用走冷静期,但说实话,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的概率很高,真过不下去,双方都同意的话,等三十天反而比打官司快。

10.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大家说的私生子,能继承遗产吗?
答:当然能。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不能歧视。只要是对方的亲生子女,就有继承权,这点没的杠。

11. 老人先后立了好几份遗嘱,哪一份才算数?
答:以最后立的那份为准。民法典取消了过去”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的规定,不管你是自书、代书还是公证,哪一份是老人最后立的,哪一份就有效。

12. 侄子能继承叔叔的遗产吗?
答:满足条件就能。如果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都不在了,第二顺序继承人里的兄弟姐妹也早于叔叔去世,那侄子外甥就可以代位继承叔叔的遗产,这点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很多人不知道。

民法典婚姻继承条款修改对照表
民法典婚姻继承条款修改对照表

日常民商事常见疑问

日常民商事常见疑问
日常民商事常见疑问

13. 店里贴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这个条款有效吗?
答:无效。这属于典型的不合理免除商家责任的格式条款,直接无效,只要商品确实有质量问题,该退还是得退,商家拿这句话挡路没用。

14. 欠的钱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吗?
答:纯纯的谣言。这里说的三年是诉讼时效,超过时效只是对方获得了抗辩权,不是债权本身消灭了,而且如果你中间催过债,留了证据,诉讼时效还会重新计算。当老赖哪有这么容易。

15. 借钱给别人,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起诉吗?
答:当然能。只要转账记录加上聊天记录或者录音,能证明这笔钱确实是借款,法院就会受理,也大概率会支持你的诉求,不是说没有借条就打不赢官司。

16. 住酒店的时候因为地面有水滑摔了,酒店要负责吗?
答:当然要。民法典规定经营性场所的经营者,必须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铺防滑垫没放警示标识,摔了人,酒店就得赔医药费误工费。

17. 遭遇不法侵害,正当防卫把人打伤了,要赔钱吗?
答:不用。民法典明确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只要不是防卫过当,不用赔,该出手的时候不用怕承担责任。

18. 手机掉了被人捡到,对方要我给五百块才肯还,这合法吗?
答:对方有权要求你支付保管手机、送还手机产生的必要费用,比如打车费、误工费,这个是合法的。但如果对方漫天要价,要你给一半手机钱才肯还,那你直接报警,对方涉嫌侵占了。

不过话说回来,民法典的问题太多了,不可能一一说完,大家有具体问题还是找专业人士问,别自己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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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民法典: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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