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阶段最容易踩的5个坑
1. 试用期最长能约定多久? 答:别听HR瞎忽悠什么”我们公司试用期都是6个月,所有人都一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时长的法定上限和劳动合同期限直接挂钩:合同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多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最多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最多6个月。 超了就算违法。哪怕你签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了6个月试用期,只要你实际签的合同期限只有2年,那超出的4个月试用期,公司必须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给你补差额,要是已经发过试用期工资的差额部分,一分都不能少给。 2. 试用期工资能按转正的80%发吗? 答:可以。但有两个硬杠杠:第一,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第二,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是公司直接按当地最低工资给你发试用期工资,连转正工资的80%都够不上,那直接去监察大队告,一告一个准。 3. 入职时公司要求收身份证原件、交押金,合法吗? 答:完全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9条写得明明白白,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碰到这种公司,别犹豫,直接拿着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收了多少押金就得退多少,扣了身份证的还能要求公司赔你因为证件被扣产生的实际损失。
在职期间的高频争议问题

离职阶段的权益清算实操
13. 离职时老板让签”自愿放弃所有劳动权益承诺书”,真的能生效吗? 答:这就是我们标题说的核心问题。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员工,离职的时候被HR堵在办公室里,说”你不签这个字,就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不给你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很多人怕麻烦就签了。 别签。
仲裁维权的常见认知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