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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造成第三方损失,到底谁来承担?

上周接了个咨询。
小伙子在电话那头急得声音劈叉,说下班骑共享单车过路口,为了躲突然从绿化带窜出来的逆行电动车,连人带车撞翻了路边卖草莓的摊子。老板揪着他的车把不放,要价两千三,说半摊奶油草莓全踩烂了,一分不能少。
我听完第一反应:这不是现成的紧急避险场景吗?

基础认知类问题,一次说清


路口电动车逆行躲避事故现场实拍图
路口电动车逆行躲避事故现场实拍图


Q:紧急避险造成第三方损失,到底谁来承担?
A:先别急着掏钱包。按《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首先得找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担责——也就是那个逆行窜出来的电动车车主。要是车主跑了找不到,只要你避险的过程没乱来,你作为避险人根本不用赔,最多是给受损的第三方适当补偿,不是全额赔偿。

Q:到底啥才算法律上认的紧急避险?
A:四个要件,缺一个都不算。第一,险情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你自己脑补的——比如你看见路边树影晃了一下,以为有人持刀抢劫,冲出去撞了路人,这不算,那是假想避险。第二,险情正在发生,不是半小时前刚结束的,也不是半小时后才可能冒头的。第三,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通过损害更小的合法权益来规避风险。第四,避险行为没超过必要限度,造成的损害不能比你要躲的危险本身带来的损害更大。

Q:为了躲要撞我的失控货车,撞坏了路边停的奔驰车,算紧急避险吗?
A:算。你总不能为了不刮坏奔驰,站在原地等着被货车撞吧?生命权的优先级远高于财产权,哪怕奔驰修一下要二十万,你为了保命撞的,也不算过当。

Q:那啥叫“超过必要限度”?
A:举个最实在的例子。楼下邻居家厨房冒烟了,你为了躲可能的燃气爆炸,直接一拳把对门没任何火情的住户家的玻璃全砸了,钻进去躲着——这就过当了。人家家里根本没起火,你砸人玻璃带来的损失,和你要躲的爆炸风险带来的实际损害,明显不对等。

Q:紧急避险过当了要担啥责任?
A: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不是全赔。比如刚才砸玻璃的事,本来你只需要砸冒烟那家的窗玻璃,方便进去排查火情、疏散邻居就行,结果你把对门三户的窗全砸了,多出来的那部分损失,你自己得兜。

Q:为了躲掉下来的广告牌,把路人手里的手机撞飞摔碎了,我要赔吗?
A:不用。找广告牌的产权单位赔去。路人好好走路,手机被你撞碎了,人家可以找你要赔偿,你赔完了再找产权单位追偿就行,本质上责任全在引起险情的那方。

Q:如果引起险情的人是我自己呢?比如我骑车走神撞了马路牙子,车把歪了直接冲出去,为了不摔自己撞了路边的共享单车堆,这算紧急避险吗?
A:不算。险情是你自己作出来的,你自己得担全部责任。

说实话我每次遇到这种当事人都有点哭笑不得。自己闯红灯差点被车撞,反过来问我能不能让正常行驶的司机赔他精神损失,这脑回路我真的服。

刑事领域的紧急避险,红线碰不得


刑事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区别对照表
刑事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区别对照表


Q:刑法里也有紧急避险吗?
A:有。《刑法》第二十一条写得明明白白,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Q:为了躲追杀,抢了路边停着的没拔钥匙的电动车骑走,算犯罪吗?
A:不算。只要你不是为了抢车才编的被追杀的瞎话,真的是被人追着要砍你,骑人家电动车跑的行为,就是紧急避险,不用负刑事责任。等你安全了记得把车还给人家,补上人家实际产生的损失——比如人家取车时掏的停车费、来回的打车费,别拿了车就跑。

Q:那如果我为了躲追杀,把路边的一个路人拽过来挡在我前面,导致路人被追我的人捅伤了,算紧急避险吗?
A:绝对不算。这是典型的避险过当,甚至直接构成故意伤害。你总不能为了自己保命,随便拉个无辜的人当肉盾吧?法律上的生命权是平等的,不能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这是红线,碰都不能碰。

Q:警察执行任务的时候能适用紧急避险吗?
A:能。但有额外限制。比如警察为了抓逃犯,为了不伤到周围群众,把逃犯往没人的巷子里引,不小心撞坏了巷子里住户的墙,这不算犯罪。但你要是为了自己躲枪,把身边的同事推出去挡子弹,那别说紧急避险了,直接等着被追责吧。

Q:遇到地震的时候,为了不被掉下来的吊灯砸到,起身跑的时候踩坏了餐厅的定制地毯,算紧急避险吗?
A:算。毕竟地震是不可抗力引起的险情,你跑是本能,没有别的选择,总不能坐着等吊灯砸头吧?

Q:如果险情是自然灾害引起的,找不到责任人,那受损的第三方找谁要钱?
A:按《民法典》的规定,避险人没过错的话,可以给受损方适当的补偿,不是赔偿。比如刚才地震踩坏地毯的事,餐厅老板要是觉得亏,你可以酌情给个几百块意思意思,不是必须按地毯的全价赔。法律管的是明明白白的责任,不是道德绑架。

Q:有人说紧急避险只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别人的不算?
A:纯纯扯淡。你看见前面小孩要被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了,冲过去把小孩推开,自己撞了旁边的电动车,这绝对算紧急避险,不仅不用担责,这还是见义勇为的好事,该表扬。

Q:之前有个当事人,说他为了躲过马路的老太太,打方向盘撞了路边的消防栓,交警判他全责,他说他是紧急避险,这判决有问题吗?
A:得看具体情况。如果老太太是在他离车只有两三米的时候突然窜出来的,那交警判责确实有问题,引起险情的是闯红灯的老太太。但如果他老远就看见老太太在路边走,不减速,等走到跟前了才急打方向,那不算紧急避险,他自己开车不注意观察,本来就该担责。别啥情况都套紧急避险的模板,开车的时候多盯路,比啥都强。

Q:要是我紧急避险的时候,把对方的贵重物品弄坏了,对方漫天要价怎么办?
A:让他起诉去。法院判多少就是多少,他要十万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会支持的。紧急避险的赔偿范围,只看实际的、有证据的直接损失,啥间接损失、精神损害,除非真的造成了人身伤害,不然法院不会随便支持。

Q: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到底有啥不一样?
A:最核心的区别: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对你实施不法侵害的人,你是主动怼施害者;紧急避险是你为了躲危险,损害的是完全无辜的第三方的利益,跟那个危险本身没关系。举个例子:有人打你,你还手把他鼻子打出血了,这是正当防卫。有人打你,你转身就跑,慌不择路撞了路边卖烤肠的摊子,这是紧急避险。

Q:我为了躲楼上掉下来的花盆,骑着车直接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压坏了绿化公司种的三棵月季,要赔吗?
A:找掉花盆的住户赔去。绿化公司找你,你就让他找楼上住户,你是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没有过错,不担责。

Q:啥情况就算你想适用紧急避险,法律也不认?
A: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比如消防员遇到火灾,不能说为了不被火烧,直接跑了,说我这是紧急避险。警察遇到持枪的歹徒,不能说为了不被打中,直接躲到老百姓后面,说我紧急避险。这些人本身的职责就是要面对这些危险的,没有紧急避险的适用空间,这点要搞清楚。

Q:我上次为了赶高铁,打了个车,司机为了躲闯红灯的行人,急刹车把我放在后座的电脑屏幕摔碎了,我能找司机赔吗?
A:不能。司机是为了躲行人,属于紧急避险,引起险情的是那个闯红灯的行人。你电脑碎了的损失,找那个闯红灯的行人要去。司机没有过错,不用赔。

真遇到事,别瞎慌


我见过太多人,真遇到险情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
要么站在原地等撞。
要么乱打方向,把自己和别人都坑了。
说实话,真遇到需要避险的情况,你第一反应要做的不是纠结我这算不算紧急避险,是先把自己的命保住。

我真的见过有车主,为了不压路上的一只流浪猫,猛打方向撞了路边的电线杆,车损修了三万多,最后报保险的时候还说自己是紧急避险。大哥,猫是生命没错,但你那操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了啊——你压到猫是可能伤了猫,但你猛打方向撞电线杆,搞不好自己都要受伤,这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碰到那种你根本躲不开的险情,别为了怕赔别人钱就硬扛。法律从来不会要求一个普通人,为了保护别人的财产权,把自己的生命安全搭进去。这点你得拎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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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紧急避险造成第三方损失,到底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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