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刚结的一个案子。13岁的男孩,偷拿妈妈的手机,三个月给游戏主播打赏了8万7。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管着,平台总得给退吧?还真不一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4条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第75条也要求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的时段、时长。但法律从来不是万能的。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家长,来了就拍桌子骂平台黑心,骂未保法没用,结果把手机消费记录调出来一看,每次打赏之前,平台都弹了”是否确认是未成年人本人操作”的人脸识别框,家长自己嫌麻烦,把支付密码存在手机里,连验证手势都给孩子设成了他的生日——这种情况你让法官怎么判?总不能让平台为家长的粗心买单吧?
当然,要是平台压根没做人脸识别,没做年龄区分,哪怕你家孩子已经17了,打赏出去的钱只要跟他的年龄智力不匹配,全退是板上钉钉的事。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先要掰扯清楚的:那些大家误以为是”管小孩”的条款,其实是给大人划红线
16岁以下的孩子能不能自己办银行卡?
不能。未保法第49条要求金融机构对未成年人办理金融业务设置特殊保护规则,16岁以下没有独立身份证、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孩子,必须由监护人陪同才能办理银行卡,别听银行大堂经理说”小孩也能办”,真要办了,后面资金出了问题,银行是要担责的。
学校能不能因为学生成绩差就劝退?
义务教育阶段,想都别想。未保法第28条写得明明白白,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哪怕是孩子多次违纪、经常逃学,学校能做的也是配合家长做教育矫治,不是直接把人赶出去。
邻居家的孩子天天被爸妈打骂,我作为外人能管吗?
能,而且是法律鼓励的。未保法第11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处于危险状态的,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别觉得这是多管闲事,你今天多打一个110,可能就救了一个孩子。
未成年人偷拿家里的钱买手办、充游戏,商家必须退吗?
看年龄。8岁以下的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花多少钱买东西,只要家长不追认,商家就必须全额退款;8到18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消费金额要跟他的年龄、智力水平匹配,比如10岁孩子花20块买个笔记本,那是有效的,要是花2万抢了个限量手办,那必须退。
网吧老板允许16岁的孩子进去上网,会有什么处罚?
别觉得”16岁已经半大了”,法律上18岁才算成年。未保法第58条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违者由文化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最高能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我之前碰到过一个网吧老板,觉得自己跟家长熟,允许人家孩子放学来写作业,结果被举报,罚了8万,哭都没地方哭。

真碰到事的时候,普通人最容易踩的法律认知坑
未保法里说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到底包括哪些?
很多人以为只有学校、幼儿园算,其实远不止。培训机构、托管班、游泳馆、健身房的少儿教练、儿童摄影机构、青少年心理咨询室,甚至是给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的机构,只要是长期、持续跟未成年人打交道的,都属于这个范畴。这些单位招人之前,必须查应聘者的违法犯罪记录,但凡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前科的,一律不得录用。要是单位没查,招了这种人,后面出了事,单位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培训机构能不能把未成年人的获奖名单、成绩榜贴在公众号上?
绝对不行。未保法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哪怕你是为了招生宣传,没经过孩子和家长的书面同意,就把人家的名字、学校、照片、获奖信息贴出来,就是侵权,人家告你一告一个准。别拿”我又没说啥坏话”当挡箭牌,隐私是人家的,人家不愿意公开,你就不能发。
孩子在学校被欺凌了,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
看学校有没有尽到义务。未保法第39条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要是学校看到欺凌行为不管,或者接到家长投诉之后拖延处理,导致欺凌升级、孩子受伤,学校就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要是学校第一时间介入了,也配合双方家长做了调解,那责任主要由欺凌者的监护人承担。
爸妈能不能随便翻孩子的日记、聊天记录?
说真的,我知道很多家长觉得”我生的我凭啥不能看”,但未保法第63条明确规定,除了追查犯罪的需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哪怕是亲爸妈,也不行。真的,我见过太多案子,孩子上了高中,发现妈妈偷偷翻了他三年的聊天记录,从此再也不愿意跟家里说一句心里话。你要是真关心孩子,不如坐下来跟他好好聊,偷摸翻的那点知情权,换一辈子的隔阂,值吗?
未成年人买了彩票,中了奖能兑吗?
不能。未保法第59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也不得向未成年人兑付奖金。别觉得”小孩运气好中了奖凭啥不给”,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卖彩票给未成年人本身就是违法的,就算中了500万,也跟他没关系。
学校能不能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演出、拍广告?
不能。除非是经过全体家长同意,而且是跟教育教学相关的公益活动,要是学校为了收商家的赞助费,组织小孩去给开业活动站台、拍广告,那就是违反未保法,教育部门可以直接对学校负责人追责。
很多人没注意到的:未保法里藏着的、能直接用的维权抓手
孩子的爸妈都坐牢了,谁来管他?
民政部门。未保法第92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把孩子接到儿童福利机构照料,不会让孩子流落街头。
医院给未成年人看病,能不能不告诉家长病情?
可以。尤其是涉及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意外怀孕这类涉及隐私的病情,医院可以在充分评估孩子的意愿和安全的前提下,直接跟孩子沟通,不一定非要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要是家长本身就是侵害孩子的人,贸然通知家长,反而会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
商场、地铁站这些公共场所,有没有义务给带小孩的家长提供便利?
有。未保法第77条要求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第三卫生间,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要是商场的扶梯没有装防攀爬的挡板,导致小孩从扶梯上摔下来,商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被性侵的未成年人,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必须能。而且未保法专门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哪怕你10岁的时候被侵害了,不敢说,等到20岁、30岁再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也没过诉讼时效。这点真的要记牢,太多孩子小时候被伤害了不敢吭声,长大了才敢面对,法律是给你留着通道的。
爸妈离婚了,能不能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给抚养费?
想都别想。未保法第2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不得以抢夺、藏匿孩子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也不能以”我没拿到抚养权”为理由拒付抚养费。要是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孩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会强制执行。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有没有可能伤到小孩?物业要管吗?
要。未保法第77条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配备适合未成年人的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定期检查维护。要是物业没在健身器材旁边放警示标志,器材螺丝松了也不维修,导致小孩被夹伤、砸伤,物业是要承担对应责任的。
未成年人能不能在短视频平台发自己的恋爱日常?
法律不禁止,但平台有义务做风险提示。要是平台看到小孩发的内容涉及隐私、可能被恶意传播,没有及时提示、没有做内容保护,导致孩子被网暴,平台是要承担责任的。
最后说句实在的。很多人骂未保法是”恶法”,说它是给小孩的免罪金牌,可你真的把整部法律从头到尾翻一遍就会发现,它从头到尾,管的都是大人。管政府有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管学校有没有做好防护,管家长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管平台有没有守住内容底线。从来不是用来约束小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