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找我咨询股权问题,十个有九个都是出事了才来,早几个月想起来问,都不至于走到打官司那一步。今天把我最近一年被问得最多的问题整理出来,一个个说清楚。
创业起步的常见股权疑问

1. 两个人创业,股权对半分行不行?
不行。大多数情况都不行。除非两个人都完全不参与实际经营,只投钱等分红,不然最后大概率闹掰。你想啊,遇到决策的时候两个人各说各的,投票都是一半,卡着卡着公司就死了。对吧?
2. 出力不出钱怎么分股权?
一般出钱的占大股,出力的可以走股权激励分期兑现,不能上来就给一半,不然对方干半年走了,你还得求着他退股,多憋屈。
3. 干股到底是什么东西?
说白了就是分红权,不是真正的注册股权所有权,别听人说给你干股你就傻乎乎掏资源掏力气,先写清楚干股能不能转、能不能继承、退出怎么算,不然最后一分钱拿不到你哭都没地方。
4. 股权能代持吗?
能,但必须签书面代持协议,写清楚代持的条件、分红给谁、什么时候解除代持,还要把代持的事跟其他所有股东说清楚,不然隐名股东想显名难死你。
5. 天使轮投资进来,一般出让多少股权?
10%-20%最多了,别上来就卖30%以上,创始人控制权直接没了,后面再融资你连话语权都没有。
6. 只有一个人出钱,另一个人出技术,股权怎么分?
出钱的占大股,技术方可以分期给股权,达到约定业绩再解锁,不能一开始就把股权都给出去,技术不达标你拿不回来。
融资过程中的股权核心问题
7. 什么是股权稀释?怎么算?
简单说就是你增发新股给投资人,原来你的持股比例就变低了,比如你原来100%持股,增发10%给投资人,你就剩90%,这就是稀释。这和投资人从你手里买走老股不一样,那叫老股转让,钱进你口袋不是进公司,别搞混。
8. 投资人要求一票否决权合理吗?
对早期项目来说,只要一票否决权不涉及日常经营,只针对增资、清算、改章程、大额负债这些大事,其实还算合理。要是对方连你招个部门总监都要否,那赶紧算了,这根本不是投资,是来抢控制权的。
9. 对赌条款一定要签吗?
大多数时候都躲不开,但你要争取把对赌做成创始人个人跟投资人对赌,不牵连公司,别用公司做对赌主体,那等于把公司绑上去还债,你懂吗?
10. 什么是反稀释条款?对创始人有害吗?
反稀释一般是保护投资人的,就是后面融资估值比本轮低了,投资人要免费补股。常见的是加权平均法,比完全棘轮条款对创始人友好太多,一定要争取用加权平均,别签完全棘轮,不然一轮降价融资你股权直接稀释没了。
11. 创始人股权锁定期一般多久合理?
一般是上市前锁三年,或者投资进来后锁三到四年,分期解锁,一年解25%很正常,别签那种一锁就是十年的,太坑。
12. 投资人要优先清算权,是什么意思?
就是公司清算的时候,投资人先拿本金加约定收益,剩下的才给其他股东。这个一般接受没问题,但别约定投资人先拿两倍本金再分,那创始人辛苦半天基本拿不到什么。

13. 老股转让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老股转让是创始人卖自己的股份,拿到的钱归创始人自己,不是归公司,这个要提前跟投资人说清楚,别到时候对方要求你把全部钱放进公司,那你白卖了。
14. 期权池一般预留多少合适?
10%-15%差不多,留太多创始人稀释太狠,留不够后面招核心高管没股权给。预留出来的期权池,一般要争取让创始人少稀释,让投资人按比例稀释,别全让创始人出,这点很多人踩坑。
15. 投资人要领售权是什么意思?能签吗?
领售权就是大部分投资人同意卖公司,你小股东必须跟着卖,这个一般只要约定好领售的条件,比如估值达到多少,其实可以签,别签那种只要投资人说卖你就必须卖的条款,那等于你把卖公司的权利拱手让人。
股权退出与风险防范的问题
16. 合伙人要退出,股权怎么收回来?
一定要提前签股权回购条款,约定好合伙人退出的时候,公司或者其他创始人按什么价格回购,一般是按净资产,或者原始出资加一点利息,别等对方退出了还拿着公司股份不走,那你后面融资分红都要受他掣肘,烦死人。
17. 创始人离婚,股权会被分走吗?
当然会啊!所以最好婚前做股权财产公证,或者婚后跟配偶签书面协议,约定股权属于创始人个人财产,配偶只享受分红收益,不主张股东资格,不然离婚的时候对方分走一半股权,你直接失去控制权,这种案例我见太多了。
18. 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是你把自己的股权押给别人换钱,如果你还不上到期债务,股权就会被强制拍卖变卖,你直接出局。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别质押自己的控股权,懂吗?
19. 给员工做股权激励要注意什么?
别上来就给实股,给期权就好,分期兑现,一般四年兑现,满一年给25%,员工主动离职就按原始价格回购,别让员工刚干一年就拿了全部股权走了,你找谁哭去?
20. 代持股权可以随时要求显名吗?
不行,除非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你显名。所以代持之前一定要让其他股东都签字确认,同意你未来显名,不然你拿着代持协议也没用,法院都不一定支持你。
21. 小微企业需要做股权架构设计吗?
当然要啊!哪怕三个人合伙,提前把股权分好,把退出规则写进章程和股东协议,比后面闹掰了打官司强一百倍。很多小微企业一开始觉得都是兄弟,不好意思谈规则,最后钱赚了,权利分不均,直接掀桌子散伙,好好的项目就没了,太可惜。

说实话,股权这东西,说白了就是分钱分权的规则,规则定在前面,大家都舒服,真等到出了事再补规则,谁都不舒服。很多人觉得谈股权伤感情,其实反过来,没规则才真的伤感情,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