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的常见误区解答
问题1:非婚生子女有权分遗产吗?
答:我国继承法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只要是被继承人亲生的,哪怕是婚外生子,身份不影响权利。除非被继承人遗嘱明确不给,不然人家照样有份。很多原配闹到法庭,说小三的孩子不该分,没用,法律不认这个。
问题2:独生子女一定能拿完父母所有遗产吗?
答:真不一定。去年刚接触过一个案子,独生女,父亲去世早,母亲刚走,去过户房产,房管局不给过,说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原来父亲去世的时候,爷爷奶奶还健在,爷爷奶奶也有继承权啊。后来爷爷奶奶也走了,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也就是姑娘的伯伯姑姑,都有份。就这么着,好好的房子,分出去快三分之一,姑娘哭都没地方哭。
问题3: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
答:哪来的歪理。继承权男女平等,写进法律里的。就算女儿出嫁三十年,照样能分父母的遗产,别拿风俗说事儿,法律不认。
问题4:哪些财产根本不能继承?
答:很多人搞混。比如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继承地本身。还有死亡赔偿金、抚恤金,这是赔给死者近亲属的,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按继承分。还有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理赔款,直接给受益人,不算遗产。还有公房的承租权,不能直接继承,得看单位同不同意变更承租人。
问题5:继子女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答:得看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要是你爹再婚的时候你还未成年,你后妈一直养你,那你就能继承她的遗产,反过来她也能继承你的。要是你那时候已经工作结婚了,没跟人家一起生活,那就没有继承权。
问题6:养子女能分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合法办理收养手续之后,养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就没了,一般不能分。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养子女对亲生父母确实尽了赡养义务,也可以适当分一点,不多,看情况。
问题7:丧偶儿媳能分公婆的遗产吗?
答:只要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能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遗产,和你有没有再婚没关系。

遗嘱继承的高频问题解答
问题8:自己手写的遗嘱一定有效吗?
答:不一定。最常见的错误是没签日期,或者只签了年月份没签日,直接无效。还有就是处分了别人的财产,比如夫妻共同房产,老头自己写遗嘱说房子全给儿子,那老太太那半份不算数,只有老头那半份有效。还有的老人手抖,签不了名按手印,法律不认可,自书遗嘱必须亲笔签名。
问题9:多份遗嘱哪份算数?
答:现在按最后一份算。不管你之前做过公证遗嘱,只要后来又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就以后面的为准。改了遗嘱很正常,法律支持。
问题10:打印遗嘱怎么才能有效?
答:要求特别严,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每一页都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缺一个条件,直接无效。见过太多打印遗嘱因为只在最后一页签名,被法院认定无效,白写了。
问题11:哪些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
答:继承人、受遗赠人本身肯定不行,还有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一起做生意的合伙人,都算有利害关系,不能当,当了也没用。
问题12:口头遗嘱什么时候有效?
答:只能在危急情况下立,比如病危送抢救路上,那时候可以立口头遗嘱,也要两个见证人。要是病人抢救过来了,能写遗嘱或者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了,之前的口头遗嘱直接无效。
问题13:把遗产留给保姆或者侄子,合法吗?
答:当然合法,这叫遗赠,只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谁也拦不住。不过这里有个大坑,受遗赠人得在知道这件事之后六十天内,明确表示接受,不说话就视为放弃。很多侄子不知道这个规则,叔叔死了半年才想起来说要拿遗产,晚了,法律上已经放弃了。
问题14:遗嘱必须给未成年孩子留份额吗?
答:对,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要是没留,继承的时候得先扣出来,剩下的再按遗嘱分。胎儿也必须留,忘了留的话,对应部分的遗嘱直接无效。
问题15:遗赠扶养协议是什么?比遗嘱效力高吗?
答:对,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比遗嘱和法定继承都高。说白了就是,我跟你签协议,你给我养老送终,我死了财产给你,这个只要合法,就优先执行。

特殊继承问题的解答

问题16:什么是代位继承?
答:就是爸爸比爷爷奶奶早死,那爸爸的孩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奶奶本该给爸爸的那份遗产。现在范围扩大了,要是伯伯没有子女,父母配偶都走了,伯伯先于爷爷奶奶走了,那伯伯的侄子也就是兄弟的孩子,也能代位继承伯伯的遗产。
问题17: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有啥不一样?
答:太不一样了。转继承是爷爷刚死,遗产还没分,爸爸紧接着也死了,那爸爸本该继承爷爷的那份,就转成爸爸的遗产,由爸爸的继承人分,对吧,时间点就不一样。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别搞混。
问题18: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还能有继承权吗?
答:肯定没了,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故意,就直接丧失继承权,没得商量。
问题19:虐待被继承人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答:不一定。要是继承人后来确实悔改了,被继承人也表示原谅了,那可以不丧失继承权,法律留了余地。
问题20:伪造遗嘱会直接丧失继承权吗?
答:得看情节,情节严重才会丧失,什么叫情节严重?就是伪造遗嘱侵占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给人家造成生活困难了,那才叫情节严重,改个遗嘱日期啥的,一般不会直接剥夺继承权。
问题21:我能放弃继承权,不帮父亲还债吗?
答:可以啊。继承遗产就得在继承范围内还债,你要是放弃继承,那你不用还。不过要是你本来就为了躲债故意放弃继承,那债权人可以去法院撤销你的放弃,没用。
问题22:继承人失踪了,遗产怎么分?
答:得给他保留对应的份额,要是失踪满四年,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然后他的份额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不能直接把他那份分了,违法。
说实话,这些规则看起来细碎简单,真摊上事儿,十个有九个搞错,多少亲兄弟亲姐妹因为这点事儿闹得老死不相往来,提前搞清楚,少好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