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认知层面的常见疑问
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和家属,一开口就是满脑子的误区,一个个说吧。
问题1:什么是辩护权?
答: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你被追诉,就天然享有。不是谁恩赐给你的。记住这点,太重要了。
问题2:只有坏人才需要辩护权吗?
答:扯。错案里的无辜者比谁都需要。你我哪天不小心卷进刑事案件,第一个要抓的救命稻草,就是它。
问题3:辩护权只能律师行使吗?
不对。被告人自己当然可以行使,符合条件的近亲属也可以担任辩护人。只是律师有执业权利保障,能阅卷能会见,比普通人方便太多。
问题4:辩护权就是帮坏人脱罪吗?
这是我听过最蠢的说法。辩护权的本质是制衡公权力,防止错抓错判。哪怕是真的有罪,也得得到公正的量刑,不能被屈打成招,不能被安上不该有的罪名,对吧?
问题5:民事案件有没有辩护权?
很多人以为只有刑事案件才有,不对。广义上来说,民事案件里你反驳对方的主张,举证质证,提出自己的诉求,本质都是辩护权逻辑的延伸,核心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6:已经认罪认罚了,还要辩护权吗?
太要了!认罪认罚也得看看罪名定得对不对,量刑是不是明显过重,签具结书的时候法律要求辩护人必须在场,这本身就是辩护权的体现啊。
问题7:辩护权需要自己申请才会有吗?
不对。司法机关有义务主动告知你有权辩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要主动给你指派律师。哪怕你什么都不说,也不能剥夺你的辩护权。
问题8:死刑案件能放弃辩护权吗?
不行。哪怕你自己铁了心说我不请律师我不辩护,法院也必须给你指派律师。强制辩护是辩护权保障的底线,人命关天的事,不能乱来。

侦查阶段的辩护权误区
这一块的误区是最多的,也是最容易误事的。
问题9:侦查阶段律师只是提供法律帮助,不算辩护人?
答:早改了。2012年刑诉法修改之后,侦查阶段律师就是正儿八经的辩护人身份,不是什么法律咨询工具,名正言顺行使辩护权。
问题10:辩护权真的只能到审查起诉才能行使吗?
答:当然不是。从你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你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了,辩护权从这一刻就正式生效。很多人等啊等,等到审查起诉才请律师,错过了侦查阶段固定对当事人有利证据的最佳时机,可惜。
问题11:侦查阶段辩护人不能看案卷,所以辩护没用?
谁说的?律师可以找侦查机关了解罪名和案件情况,可以会见当事人核实情况,可以提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侦查机关必须听取,还得记录在案。很多案子就是在侦查阶段就能撤案,或者取保候审,这就是辩护权实打实的作用啊。
问题12:纪检监察调查阶段,被调查人有没有辩护权?
说实话,现阶段律师确实不能介入调查阶段,但不代表被调查人没有辩护权。你有权对指控提出辩解,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这些都是辩护权的内容,没人能说你不能辩解。
问题13:网上通缉的逃犯,自动投案了有没有辩护权?
当然有。哪怕你逃了十年才回来,只要你接受司法审判,就天然享有辩护权,没人能拿走。
问题14:单位犯罪,单位有没有辩护权?
有。单位可以委托辩护人,也可以派代表出庭辩护,和自然人享有的辩护权没本质区别。
问题15:未成年嫌疑人的辩护权有特殊保护吗?
有。必须有。未成年人属于强制辩护的对象,哪怕家属说我不请律师,法院检察院也必须给指派律师,就是因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差,要给他足够的辩护权保障。

辩护权被侵害了该怎么办

很多人遇到辩护权被侵害,就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法律给了你明确的救济途径。
问题16:司法机关不让律师会见,是不是侵害辩护权?
那当然。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这两类特殊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需要侦查机关同意,其他所有案子,律师拿了三证——执业证、律所函、委托书——直接就能见,不让见就是明摆着的违法。
问题17: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不采纳就是侵害辩护权吗?
不是。人家有听取的义务,没有必须采纳的义务。只要你的意见被记录在案卷里,法官开庭的时候已经审查过了,就不算侵害。不采纳不代表不让你说啊,对吧?
问题18:开庭的时候不让律师说完话,随意打断律师发言,算不算侵害辩护权?
当然算!除非律师说的全是重复废话,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常的辩护发言,凭什么不让人说完?我就碰过一回,法官中途打断律师说这个不用讲了我们都知道,当时我坐在旁听席,真的觉得太离谱了。
问题19:被告人自己当庭提出新的辩护理由,法官不让说,怎么办?
这就是赤裸裸的侵害辩护权,辩护权被侵害,是法定的发回重审事由,二审的时候直接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很多案子就是这么翻过来的。
问题20:能不能拒绝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自己换?
可以,除了强制辩护的情形,你有权拒绝,也有权自己另外委托律师,这本来就是辩护权的一部分,你的权利你自己做主选。
问题21:被害人有没有类似辩护权的权利?
被害人虽然是控方,但也有权对被告人的指控提出自己的意见,也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权益,广义上本质也是一样的,都是对抗对自己不利的主张。
问题22:二审、再审阶段还能行使辩护权吗?
当然能。辩护权贯穿整个诉讼流程,从侦查到一审、二审,哪怕判决已经生效你申请再审,只要案子还在诉讼程序里,辩护权就一直存在,不会因为一审结束就没了。
不过话说回来,辩护权从来不是纸上的条文,得你自己知道,自己会用,才能真的保护你自己。太多人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早早就能行使辩护权,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起来真的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