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避险的基础认知疑问
1. 只有刑法里规定了紧急避险吗?
答:不是。民法领域同样有紧急避险规则,前者主要是出罪事由,满足条件就不构成犯罪,后者用于划分民事赔偿责任,适用规则不一样。
2. 危险只能由人造成吗?
答:当然不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都可以构成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
3. 自己主动招来的危险能成立紧急避险吗?
答:看情况。如果你故意把自己置于危险中,就是为了借机损害第三人利益,那肯定不算。但如果你只是正常出行不小心招惹了流浪狗,狗追咬你时你为了躲冲进人家院子碰坏了花架,这种依然可以认定。
4. 只要有危险就能避险吗?
答:不对。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存在的。
5. 什么是假想避险?要担责吗?
答:就是你误以为危险存在,实际上根本没有危险。比如你半夜走夜路,听见背后有人跑步就以为是劫匪,转头把人打伤,这就是假想避险。该赔就得赔,构成犯罪的照样要负刑事责任,根本不适用紧急避险的免责规则。
6. 必须是迫不得已才能避险吗?
答:对,法律就是这么要求的。如果有其他更温和的方式可以避免危险,你偏偏选择了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方式,那肯定不算。
7. 为了保住自己的车,能牺牲别人的生命吗?
答:绝对不行!生命权的位阶高于任何财产权,你的车再贵,也不如一个普通人的命值钱,这种情况怎么可能算紧急避险。
8. 紧急避险只能保护自己的利益吗?
答:错。保护陌生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都可以成立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成立条件的高频疑问
9. 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要避免的损害吗?
答:对,这是紧急避险最核心的要件。等于都不行,必须更小。为了救一个人牺牲另一个无辜的人,多数情况下都不满足这个要求。
10. 紧急避险只能针对无关第三人吗?
答:通常是这样,这也是它和正当防卫最核心的区别之一。正当防卫是针对危险源本身,紧急避险是转嫁给无辜第三人。当然也有少数例外情况,不影响这个基本判断。
11. 什么是避险过当?
答:就是你实施避险行为的时候,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该有的损害,也就是最终损害大于等于你要避免的损害,这就是避险过当。
12. 避险过当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吗?
答:当然不是。避险过当只是法定的量刑情节,不是罪名。你避险过当致人死亡,就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会定”避险过当罪”,刑法根本没有这个罪名。
13. 避险过当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吗?
答:不一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也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该承担还是要承担。刑法只是规定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是说一定会处罚。
14. 消防员、警察这种公职人员能不能主张紧急避险?
答:要看情况。法律明确规定,职务上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不能对职务本身带来的危险主张紧急避险。消防员不能因为火势大就说我紧急避险我不救火了,警察不能面对歹徒说我紧急避险我跑了,这肯定不行。但如果消防员在救火过程中,为了躲开掉下来的楼板碰坏了商户的货物,这种还是可以成立紧急避险的,不用赔。
15. 偶然避险能算紧急避险吗?
答:实话实说,理论上有争议,但目前国内司法实践基本不认可。什么叫偶然避险?就是你根本不知道有危险存在,你做了一件坏事,刚好巧合避免了另一个更大的危险。比如你故意砸别人的车,刚好车里有个即将爆炸的炸弹,你砸车把炸弹弄出来了避免了爆炸,你根本不知道有炸弹,就是想砸车,这种就叫偶然避险,不算紧急避险,该定故意毁坏财物罪还是定。
16. 紧急避险必须要有避险意图吗?
答:对,就是你得知道你这么做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知道的话就是刚才说的偶然避险,不成立。

紧急避险的责任认定常见疑问

17. 紧急避险致人损害,民事赔偿找谁要?
答:民法规则很清楚,险情是谁引起的,谁赔。如果险情是自然原因引起的,比如洪水地震,那避险人不用赔偿,或者只需要适当补偿,不用全赔。
18. 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抢第三人的东西逃跑算紧急避险吗?
答:当然算啊,这是太典型的紧急避险了。有人拿刀追砍你,你抢了路边人停着的电动车开车跑,车坏了也不用你赔,更不构成抢夺罪,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
19. 电车难题里拉拉杆救五个杀一个,算紧急避险吗?
答:这种思想实验放到真实司法里,几乎不可能被认定为紧急避险。因为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不能说五个生命就比一个生命更重要,法律不会认可为了多数人的生命牺牲少数人生命的做法,所以还是要担责,只是量刑可能会轻一点。
20. 紧急避险在刑法上一定无罪吗?
答:符合全部成立要件的话,确实无罪,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如果你是避险过当,那还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
21. 紧急避险真的能让你完全免除所有责任吗?
答:答案是不能。就算不构成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上也可能要承担补偿责任,根本不是一句”紧急避险”就能推掉所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