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被问到的基础程序问题

随便列几个大家问得最多的,直接说干货。
1. 刑事拘留最多关多少天?
一般是3天,特殊情况延长到7天,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可以延长到37天。别记错了,37天不是说到期必须放人,是到这个节点,要么检察院批准逮捕,要么变更强制措施放人,别等过了37天才急着找律师。
2.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
不会。案底指的是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犯罪记录,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只是证明你有犯罪嫌疑。最后撤案、不起诉、判无罪,都不会有案底。
3. 什么时候能请律师?
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那天起,就可以请了。越早越好。别信什么“现在请律师没用”的鬼话。
4. 律师见嫌疑人要经过同意吗?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律师拿著三证就能直接见,只有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这两类,才需要侦查机关同意,这类案子占比不到百分之一。
5. 被带走后个人物品会怎么处理?
跟案件有关的会被扣留下来当物证,无关的个人物品,比如银行卡、手表这些,会通知家属领走。不会随便给你没收。
6. 取保候审就等于没事了吗?
当然不是!很多人栽在这个误解上。取保候审只是不用关押在看守所,后续该侦查侦查,该起诉起诉,该开庭开庭,法院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真要是符合实刑条件,判完照样收监。
大家最关心的核心权利问题
接着说最容易搞混的权利问题,一个个说。
1. 刑事诉讼法里,嫌疑人到底有没有沉默权?
实话实说,我们没有明文规定完整的沉默权,但是有一条核心规则: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也就是说,你不用硬着头皮说对自己不利的话,但是,面对身份信息、基本事实的询问,你不能一句不说,而且实务里,真的全程一言不发,最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别信网上的“不说就定不了罪”的鬼话。
2. 刑讯逼供拿出来的证据能用吗?
法律明确说了不能,属于非法证据,必须排除。但是你要记住,你提出被刑讯逼供,得拿出基本的线索或者证据,比如你身上的伤,你说不出时间地点伤情,开庭随口说一句我被打了,没用的。
3. 被害人原谅了就能撤案吗?
公诉案件不行。只有自诉案件,比如告诉才处理的侮辱诽谤、轻微的故意伤害,被害人才能撤案。公诉案件只要立案了,哪怕被害人原谅,也只是能从轻处罚,不可能直接撤案,别想着“花钱就能买平安”,那是错的。
4. 没钱请律师会没人管吗?
不会。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徒刑死刑的、缺席审判的案件,法律强制要求给你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其他案件如果你确实没钱,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就会给你派免费的律师。
5. 什么案子不能公开开庭?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直接不公开。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公开,不是随便谁都能去旁听的。
6. 上诉会加刑吗?
只要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绝对不会加刑。这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写进法律里的。只有当检察院也抗诉,或者自诉人也上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加刑,别怕上诉,该上诉就上诉。

实务争议最多的证据与流程问题
这些问题,很多从业者都容易搞混,更别说普通人了。
1. 只有口供能定罪吗?
绝对不行。刑诉法明文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反过来,没有口供,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照样能定罪。
2. 只有自己跑去派出所才算自首吗?
当然不是。你作案后留在现场等着警察来,给警察打电话说我在哪我不走,让家人陪着你去投案,哪怕你是走在去投案的路上被抓,只要你主动归案,如实说,都算自首,都能从轻处罚。
3. 认罪认罚从宽是真的会从轻吗?
真的。只要你是自愿认罪,同意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字具结,法院一般都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确实会比不认罪认罚判得轻很多。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真的没罪,别为了从轻乱认罪,别被忽悠,这点绝对要记牢。
4. 二审一定会开庭审理吗?
不一定。很多二审都是不开庭书面审理的,只有当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有异议,而且这个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或者是死刑案件,才必须开庭,其他案子合议庭可以直接书面审。
5. 判决生效之后不服还能怎么办?
可以申诉,向原审法院或者上级法院,也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再审改判。但是申诉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且没有新的足够的证据,申诉成功率很低,别抱着必赢的心态瞎折腾。
6.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事一定会收监吗?
不一定。要是过失犯罪,或者情节很轻的故意犯罪,也有可能不收?不对,法律规定只要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哪怕情节轻,也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过失犯罪的话,看情况,要是不符合缓刑条件才收。别抱侥幸。
7. 赃款一定要退吗?不退会怎么样?
该退的尽量退,退赃是法定的从轻情节,不退的话,法院最后也会强制执行,冻结你的银行卡账户,还会影响你的减刑假释,没任何好处。

说实话,我接触过太多当事人,全是被网上的各种不实段子给坑了,什么“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这种老掉牙的话,现在早就不适用了。现在的规则越来越完善,权利都写在明面上,怎么选全在你自己,别为了所谓的“硬气”白白浪费了从轻的机会,也别为了早点出来乱认不该认的罪。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