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基础认定问题
很多人只听过“紧急避险”四个字,真遇到事了,根本摸不准自己的行为算不算。一个个说,全是实践里最常问的问题。
1. 紧急避险只能保护自己的生命吗?
不是。只要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都符合前提。哪怕你是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不影响认定。
2. 我以为有危险,实际上根本没有危险,算紧急避险吗?
不算。这叫假想避险,该怎么担责还是怎么担责。除非你确实尽到了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完全没办法预见危险不存在,才有可能免责。说实话,这种情况概率极低。
3. 危险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吗?
对。还没到来的危险,或者已经结束的危险,都不行。你不能只听见别人说要来找你算账,就提前抢了人家车躲出去,那绝对不算。
4. 必须是迫不得已才能用吗?
没错。法律的要求就是,没有任何其他更小损害的办法,只能这么做,才能成立紧急避险。你明明可以往左边空巷跑,非要撞开路边卖水果的摊子开路,那就不算。
5. 只要是紧急避险,怎么做都不超限度吗?
不对。超过必要限度就是避险过当,还是要负刑事责任。判断限度的核心很简单:你保护的合法权益,不能小于你损害的合法权益。你为了保住自己的手机,把上来拦你的人捅成重伤,那肯定超了。为了保住自己的命,不得已损坏了路人的车,那根本没超。

6. 自己主动引起的危险,还能主张紧急避险吗?
分情况。如果你是故意惹事,就是为了坑害第三人,那当然不行。如果只是普通纠纷,对方突然下死手追着要你的命,你当然可以避险,总不能说你有错,就活该被打死对吧?
7. 避险过当一律都会被定罪吗?
不一定。要看情节,也要看超出限度的程度,很多情节轻微的,也可能不定罪,只是承担民事责任而已。
常见场景下的紧急避险问题
8. 开车的时候突然有人闯红灯窜出来,我为了躲他打方向盘撞到了无辜路人,算紧急避险吗?
这种案子实践里确实有争议,但只要你的操作是当时唯一能避免撞人的选择,大多都会往紧急避险上靠。毕竟总不能要求司机原地不动直接撞上去吧?
9. 我被人持刀追杀,半路夺了路人的电动车骑着跑,最后车摔坏了,我算抢劫罪吗?
当然不算。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要求,不用负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该找追杀你的那个人赔,轮不到你。
10. 洪水来了我没地方跑,撬开别人家大门进去避险,算非法侵入住宅吗?
怎么可能算。洪水可不等人,你不进去就被冲走了,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所有条件。
11. 孕妇难产,不切子宫就保不住命,医生不经家属同意切了子宫,算紧急避险吗?
这种情况既有紧急救治的性质,也符合紧急避险的逻辑,当保住孕妇生命和保留子宫不能两全的时候,选保人命,当然没问题。
12. 紧急避险伤到了无辜第三人,第三人的损失找谁要?
很明确,由引起危险的人赔偿。如果危险是自然原因引发的,那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避险人不用掏腰包。
13. 面对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能随便选吗?
两者完全是不同的东西,别搞混。正当防卫是直接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反击,紧急避险是损害无辜第三人的利益来避险。比如有人拿刀砍你,你夺刀反砍对方,那是正当防卫;你推开旁边无辜路人挡刀自己跑了,那是紧急避险。

14. 我是警察,歹徒冲过来我为了保命跑了,能不能主张紧急避险?
不行。法律明确说了,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消防员不能因为火大就不进火场,医生不能因为疫情就不管病人,警察不能因为危险就抛下群众,这是职责要求。
15. 紧急避险一定能免罪吗?
真不是。如果本身就是避险过当,那还是要定罪,只是法律要求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已,不是说只要沾了紧急避险的边,就一定没事。
16. 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一定构成犯罪吗?
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地震的时候你拉着两个重伤员赶去医院,路边突然塌方,你为了躲塌方打方向盘,不小心撞到了路边一个行人致其死亡,这种时候你保护的是两条生命,损害的是一条生命,如果你真的没有其他选择,实践里也有认定为紧急避险的可能,不是一定就会定罪。
17. 野象冲过来,我跑进别人寨子躲着,踩坏了村民的庄稼,需要赔偿吗?
野象伤人是自然危险,你属于紧急避险,你作为受益人,适当补偿村民就可以了,不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 遇到危险我要怎么证明自己是紧急避险?
第一时间保留现场证据,找在场证人,实话实说就行。别瞎编,别事后掩盖,只要确实符合构成要件,法律不会冤枉你——紧急避险本来就是留给普通人遇到绝境时的一条活路啊。
最容易踩坑的几个误区

很多人对紧急避险的误解,真的太深了。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是自保,就一定是紧急避险。不对。你和人吵两句架,对方只是推了你一下,你开车就跑,结果撞了路边三个摊位,你说你是紧急避险?这根本不算,当时的危险远没到迫不得已的程度,你完全可以停车报警,对吧?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出发点是好的,就一定能成立。不对。法律看的是你当时行为的客观必要性和限度,你出发点再好,做过了界,还是要担责。你为了救一个小孩,把整栋楼的易燃易爆品都炸了,危及几百人安全,那肯定不行。
第三个误区:紧急避险只能对人的危险用。不对。动物袭击、自然灾难、甚至意外事件,都可以用。没牵绳的狗追着你咬,你把狗打死了,算紧急避险,不用赔狗主人钱,这个是实践里公认的。
不过话说回来,真遇到绝境的时候,先保命再说,法律不会对普通人要求太苛刻。只要你没故意超出限度,绝大多数情况,都能得到法律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