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概念类常见问题

仲裁到底是什么?和打官司不一样吗?
本质就是争议双方提前约好,真闹矛盾了不去法院,找第三方中立机构断案。最大的区别,一个是公权力的法院审判,一个是民间机构基于你们的自愿约定,核心规则是一裁终局,打完就出结果,不能随便上诉。
仲裁和劳动仲裁是一回事吗?
完全不是。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必须先去,不服才能起诉。我们今天聊的,是普通商事仲裁,完全两个体系。
必须双方都同意才能仲裁吗?
没错。没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委根本不会收你的案子。这是硬门槛,没商量。
签合同的时候没写仲裁条款,事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可以啊,只要双方事后补签一个仲裁协议,愿意去仲裁就行。没人拦着。不过真闹了矛盾,对方大概率不愿意配合,对吧?所以最好签合同时就定好。
哪些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分三类,踩了坑你立不上案。第一,婚姻、收养、监护、继承这些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不行,身份关系的效力认定只能法院管。第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比如你不服政府部门的处罚,那要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能找仲裁。第三,劳动争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有专门的处理程序,不适用普通商事仲裁。
仲裁委归法院管吗?
不归。仲裁委是独立的自治机构,法院只是负责程序监督和执行,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别搞错了。
实操流程类常见问题

仲裁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吗?去哪里找仲裁委?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全看你们协议上写的哪个,写的是谁就是谁。比如你写「广州仲裁委员会」就去广仲,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去贸仲,没写清楚的话,大概率会认定协议无效。
怎么选仲裁员?
规则很灵活,你选一个,对方选一个,然后双方共同选或者仲裁委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组成三人合议庭。要是案情简单标的小,也可以约定独任仲裁,就一个仲裁员断案。
仲裁开庭公开吗?
原则上不公开,除非你们双方约定要公开,而且不涉及国家秘密。所以很多企业都偏爱仲裁,有争议不会闹得人尽皆知,能保住商业声誉,也能守住商业秘密。
仲裁立案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和法院立案差不多,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最关键的一点——带好你们的仲裁协议原件。少了这个,当场就给你打回来。
仲裁费比诉讼费贵还是便宜?
一般来说,标的越大,仲裁费越比诉讼费高。标的几万块的小案子,差不了几千块,毕竟仲裁是自收自支的民间机构,法院是国家财政兜底,懂吧?
仲裁过程中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当然可以。不过仲裁委本身没有保全的权力,会帮你把申请转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出裁定做保全,流程走起来比你自己去申请慢个几天,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去法院上诉吗?
不行。一裁终局就是说结果出来就生效了。除非有法定的撤销情形,不然法院不会随便改。别抱着不服就上诉的想法选仲裁,很多人一开始没搞懂,最后拿到结果不满意到处找门路,根本没用。

实操风险类常见问题

仲裁协议写「如有争议去当地仲裁委」,有效吗?
要看情况。如果当地只有一个仲裁委,那能推导出你们约定的就是它,有效。要是同一个城市有好几个仲裁委,又没说清楚具体是哪一个,那就是无效,白写。这种低级错误,我见过太多客户踩坑,真的挺可惜。
合同无效,那里面的仲裁条款也跟着无效吗?
不会!这就是仲裁条款独立性规则,你哪怕整个合同都被认定无效,只要仲裁条款本身没问题,仲裁委照样能依据这个条款管辖你们的争议。这个点很多人搞错,说实话挺重要。
仲裁结果能强制执行吗?
当然能。仲裁裁决和法院生效判决书一样,都有强制执行力,对方不履行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而且涉外仲裁更有优势,因为《纽约公约》的存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能承认执行,做外贸的都懂这个好处。
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撤销仲裁裁决?
一共六种法定情形,全都是程序层面的问题: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超范围裁决、仲裁庭组成不合法、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仲裁员有枉法裁判贪腐行为。一般不会因为你觉得实体结果不对就给你撤,毕竟司法不随便干涉仲裁的实体判断。
普通人发生民事纠纷,选仲裁还是选诉讼?
看需求。如果你想快点结案,要私密性,不打算缠讼,选仲裁。如果你想省钱,不服结果还有上诉的机会,那选诉讼。别听机构瞎吹仲裁万能,适合你自己情况的才对。
合同里写「或仲裁或起诉」,条款有效吗?
无效。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两个都选相当于没选,最后会认定仲裁条款无效,只能去法院起诉,又浪费了提前约定的功夫。
涉外纠纷选仲裁有什么特别好处?
最大的好处就是执行方便。刚才说了,一百多个成员国都承认仲裁裁决,你拿仲裁裁决去对方财产所在国就能执行,要是拿国内法院的判决,很多国家根本不承认,那你就算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空欢喜一场。
说实话,选不选仲裁,核心还是看你对风险、效率、成本的取舍,搞懂规则再选,比稀里糊涂签条款最后出问题再后悔强太多。